广东金融学院2026年成人高考报名指南:报名时间、招生专业、录取方式
学校简介
广东金融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是华南地区唯一的金融类高校。学校由中国人民银行创办于1950年,是一所具有“央行基因”的院校。
学校办学层次不断提升,办学规模不断扩大。2004年从“专科”升格为“本科”,2012年起作为广东唯一的特需项目专业硕士培养试点单位招收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2014年起招收外国留学生,2016年与英国诺丁汉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联合招收博士研究生。2021年,学校成功获批为硕士授权单位,新增金融、保险、会计三个专业硕士授权点。

学校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关于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号召,依托学校大金融优势学科和金融学、会计学、保险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等品牌专业,凭借雄厚的师资力量,积极发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事业,并形成了规模较大、社会美誉度高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品牌。目前,学校在广州校本部和肇庆校区设有两个教学部,在校外设有 2个教学点(经教育部备案),在读本、专科学生8000余人;2025年开设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金融学、会计学、工商管理等11个本科专业和金融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人力资源管理、工商企业管理等 4个专科专业。学生完成本科专业的全部课程学习并考试合格,由广东金融学院颁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由广东金融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完成专科专业的全部课程学习并考试合格,由广东金融学院颁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欢迎广大社会考生积极踊跃地报考广东金融学院。
2026拟招生专业一览表


备注:学生学费按广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按学年缴纳学费,由学生本人通过广东金融学院缴费平台公众号进行缴费;学校严禁任何办学机构或个人代收我校学生学费。
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学生包括应届毕业班学生不得报考。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核准录取的成人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2026年3月31日前可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可报考,录取考生2026年春季入学报到时需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否则不予办理注册手续,同时取消专升本录取资格。
4.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上述报名条件以广东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报名时间
成人高考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其中网上审核未通过的、申请照顾加分(除贫困山区县以及25周岁照顾加分外)和免试入学等类型的考生还须进行现场审核。
1.网上报名:9月上旬(以广东省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成人高考报名系统(https://www.eeagd.edu.cn/ztf-w),按提示填报信息并缴纳报名费。
2.现场确认:按网上报名提示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身份核验、报名信息校对及确认等,需要现场审核的考生须到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递交相应材料。
考试时间
(一)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日期及时间安排以广东省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请考生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二)我校专升本层次《网络与新媒体》专业考试科目为艺术类,需加试专业课。专业课考试由我校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一般为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的前一周,考生应凭准考证到我校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安排及要求请留意广东金融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发布的通知。
录取原则
(一)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并达到广东省投档分数线的文史(含外语类)、理工、经济管理类考生,学校依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艺术类考生出档后,我校按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加试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及非我校加试科目成绩者,不予录取,作退档处理。
(三)加分和录取照顾政策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我校执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免试条件和加分条件。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免试条件的考生,学校免试录取;符合加分条件的,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
具体加分和照顾录取政策详见广东省考试院发布的成人高考报名通知。
学习地点
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籍学生将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在校外教学点上课。校外教学点信息详见附件《广东金融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及招生咨询联系电话》。
特别注意: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必须凭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按时缴费并到教学点报到,才可取得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正式学籍;未按时缴费报到且未提交书面说明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学籍处理。
毕业证书与授予学位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毕业论文合格的学生,可获得由广东金融学院颁发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二)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若符合《广东金融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授予学位条件者,可由广东金融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